户政
  • 2013/3/6 23:36:28提问:
  • 2013/3/2 19:38:07提问: 我是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靳村的,我母亲是山东临沂的,来到临汾改嫁给我爸,结婚就没领结婚证,生下我也没有给我上户口,我今年都二十一了,现在都没个户口,该怎么办 2013/3/4 10:41:50回复: 您好!请到县底派出所让管片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补登手续。 你好我还想再问一下,上回二次人口普查我也有登记,这可不可以算是一个依据啊,根据二次普查记录帮我补办?我上次去询问过了,警员让我看了一次人口普查登记表,说如果有登记就好补办,我说二次人口普查有登记可不可以,好像说二次普查档案不管用,我在城隍二中上小学。初中就没发毕业证也没有个拿的出手的可靠依据,还有几张在墙上贴的学校发的奖状算不算,希望能知道具体的负责人是谁?和需要什么具体的材料?可以让我的家人少跑,尽快帮我把户口补办上,谢谢!
  • 2013/3/7 11:17:33回复:
  • 办理手续:办理常住人口补登手续,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登户口审批表 (2)派出所出具的综合调查报告 (3)当事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4)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当事人确系辖区居民) (5)原始依据、辅助证明材料。(所有提交材料凡是复印件的,必须由户籍内勤核对签字,签字的格式为“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核对日期***”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原始依据:常住人口登记表(包括派出所存档的人口底册),迁移证或存根。(上报审批时必须带原件当面核验),出生医学证明(指当时出生时医院出具的,报批时须带原件当面核验)。 辅助证明材料:户口簿(上报审批时必须带原件当面审核)、身份证(上报审批时必须带原件当面审核)、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及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等证明材料。(上报审批时必须带原件当面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