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25 10:38:46提问:
你好 在押犯人没判刑,可以开个关押证明和委托书吗? 因老家在沈阳房子动迁,委托女儿办理手续。
2013/3/25 10:39:32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诸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除无法通知和涉密等情况外,应将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和羁押场所通知当事人家属,相关法律文书(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当事人家属。所以,国家制式法律文书中没有上述所说的关押证明和委托书。在法院未判刑之前,家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